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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党性修养与检察职业良知
时间:2017-10-16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吴冬明

  可以说,党性修养与检察职业良知相通、相辅、相成。加强党性修养是恪守职业良知的佐辅,职业良知是党性修养在检察事业中的具化。党性修养与职业良知是对一名合格检察官的天然要求,但“知之匪艰,行之唯艰”,加强党性修养,恪守职业良知,必须知行合一,“知之然后行也”。只有认识和实践相统一,才能真正使我们对党和检察事业的信仰内化于心、外践于行。

  一、忠诚于心,踏实于行

  忠诚是对党的忠诚、对检察事业的忠诚。忠诚既是一种情感,也是一种责任。只有忠诚才能心志坚定,只有忠于党、国家和人民,才不会背离党、国家和人民的根本要求,才不会像周永康、徐才厚等人那样把党和国家的事业作为中饱私囊的工具;只有忠于宪法和法律,才不会漠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诉求;只有忠于宪法和法律、忠于检察事业,才会树立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,以不懈的精神动力踏踏实实的工作。

  检察官的忠诚首先应当从日常工作做起,对工作尽心尽责、全身心投入,这是忠诚的外在表现和基本要求。检察官没有忠诚,就难以做到公正、清廉和文明。检察官队伍中的一些检察官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,往往是他们缺乏对检察事业的忠诚;检察官队伍中涌现出的模范检察官和先进人物,往往是基于他们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。

  恪守忠诚,更要胸怀大局。位卑未敢忘忧国,司法机关是法治与人民之间的“桥梁”,每一名检察官都是搭建“桥梁”的“工程师”,这“桥”上传递的将是法律的精神,而“桥”的质量将关乎人民对法律的信仰。只有每一名检察官都忠诚于心,时时处处心系人民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才能确保“桥”的质量,维护司法权威。

  二、知责有为,务实为民

  责任是检验一名党员、一名检察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。近代学者梁启超曾说:“人生于天地间,各有责任。一家之人各个放弃责任,则家必落;一国之人各个放弃责任,则国必亡。”检察官只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才能真正将责任心落实到行动上,贯穿于工作中,真正做到不因事大而难为、不因事小而不为、不因事多而忘为、不因事杂而错为,时时处处为社会、为人民尽心尽力、尽职尽责,努力把本职作为敬业的舞台和奉献的平台。

  有为,要立足在务实为民的基础上作为。检察官要在情感上诚以待民,保持理性却不失温情,既恪守法律底线,又饱含人文关怀,时刻把人民群众、把检察工作放在心中。正义女神像,眼睛虽被蒙上但耳朵却敞开着,这就代表她无视当事人的容貌、地位、家世,只通过认真聆听当事人的陈诉与辩解,进而作出公正的裁决。作为人民检察官,真诚、理性、平和的对待群众,倾听来他们的诉求;客观、理性、平和对待犯罪嫌疑人,聆听他们的供述与辩解,是文明执法所必须的,也是公正执法的保障。

  三、知止慎独,曲直分明

  康德曾说,“有两种东西,我们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,它们所唤起的那种越来越大的惊奇和敬畏就会充满我们的心灵,这就是繁星密布的苍穹和我心中的道德律。”检察官要敬畏的,就是党性的要求,就是内心的职业良知。知止,就是知进退、明去留,就是清楚什么事情能干,什么事情不能干;什么地方能去,什么地方不能去;什么朋友能交,什么朋友不能交。慎独,就是敬畏之心常在,不管是否在细微处,是否在无人时,“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”,“莫见乎隐、莫显乎微”,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惟其如此,才能严格要求自己,自我监督、自我克制,坚守底线,把握原则,违法之事不干,不正之风不沾,从而在职业道路上行得端、走得正。

  曲直分明,则要求检察官必须有对公平正义的信仰,有是非分明的职业良知。公平正义是法律永恒的主题,而作为执行者的检察官则应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准确查明案件事实,正确地适用法律。使有罪的人均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,无罪的人不受法律的追究。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,为人以正、处事以公,既是党和国家对检察官群体的职业要求,也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根本期许。

  四、淡泊名利,廉洁清正

  “铁肩担正义,丹心铸检魂”,检察事业任重而道远,作为一名检察官,也许清贫辛苦,有时还要承受委屈甚至风险,但我依然赞叹于优秀检察官们“埋首阅卷、提笔疾书”的身影,赞赏于模范检察官们“安贫乐道、淡泊名利”的胸怀,赞美于检察事业“执法为民,稳安天下”的气魄。正视名利、金钱,正确对待经济状况的差异。培养以接纳、平衡的心态对待公平与公正,并在执法从检的各项活动中积极追求公正执法的要求。从检不是从商,如果想“赚大钱”、“发大财”,就需要考虑自己是否要从检?!

  “奉公莫嫌贫”。 廉洁从检来源于一名检察官、一名共产党员坚定的党性,来源于对检察职业良知的坚守,来源于对检察事业的热爱。只有一个人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,才能进而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情操、严于律己的思想作风,才能在工作中保持对人民负责、对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荣誉负责的一致性。廉洁应当植根于内心世界、灵魂深处,坚定不移、始终不渝。“不张口、不伸手”是基本要求;思想上牢固树立,在任何情况下不在“廉”字上徘徊、斟酌,是境界。是否坚定不移、持续不懈地保持廉洁品行,重在自己平时思想上深刻认识廉洁的高尚,不廉洁的严重危害,严格要求,心中建立廉洁自律的坚强防线。“鱼我所欲也,熊掌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也。”一次廉洁的事易做,一辈子持之以恒坚守不易。只要坚定地树立廉洁从检理念,相信我们就能够坚定地驻守反腐的防线。

  “淡泊名利,清风拂袖身自正;曲直分明,正气在胸威自生”,我相信,在党性修养的不断升华下,在检察职业良知的不断坚守中,神圣的检徽终将放射出更加璀璨而耀眼的光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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